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文明执法”倡议活动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7-1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期,按照我局开展“文明执法”活动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对照自身职责,开展“文明执法”从我做起活动。

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力度。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方可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行政执法单位要对执法队伍资格清理进行全面排查,将合同工、临时工以及借用人员依法清退出行政执法岗位。各行政执法单位均应对外公布行政执法监督电话,各行政执法单位对行政相对人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复核、及时回复,并建立定期研判机制,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着力提升文明执法水平。要牢固树立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观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对当事人的询问质疑要耐心解释,要尊重和保障当事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改进执法方式,理性文明执法,注重语言规范、行为规范,努力做到融法、理、情于一体,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力求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

进一步强化执法保障。一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营造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二要根据行政执法的需要配足配齐行政执法记录仪等行政执法设备,保证行政执法活动正常规范开展。三要保障行政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对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打击,切实维护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