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需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7-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举报受理范围为涉及许昌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下列违规违纪行为:

(1)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包括发表反党言论或组织参与非法活动,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重大方针政策的;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重大工作部署的;组织参与利用宗教活动、民族关系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制造、传播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问题线索。

(2)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包括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的。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包括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有关问题;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建设楼堂馆所,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大办婚丧喜庆,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等12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类问题线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等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问题线索。

(4)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各县(市)局党组、纪检组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现严重"四风"问题,追究领导责任不力问题;在国土资源领域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决策失误,工作失职,监管不力,滥用职权,处置失当,用人失察失误,预防和处置事故、事件、案件不力,效能低下等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

2、注意事项

(1)举报投诉时请正确选择问题类别,详细反映问题事实及线索,以便于受理核查;

(2)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本系统党风政风监督范围的,请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反映;

(3)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议投诉人先向问题发生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4)当事人应自己举报投诉,便于受理单位更快捷有效地办理投诉举报事项;

(5)当事人应实名举报投诉,以便及时准确了解情况。投诉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

(6)投诉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举报投诉或者以举报投诉为名借机敛财。

(7)反映问题之后,我们会及时将是否受理、由何(单位)受理等信息反馈给您。

除网上举报外,也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举报

电话:2988589   邮箱:xcgtjj@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