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许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禹州市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的批复》(许政土调〔2017〕12号),这标志着经过一年半时间的努力,禹州市市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已全部完成,圆满收官。
2016年下半年以来,禹州市国土资源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保障中心城区和产业集聚区、循环产业园及重点项目用地、保障重大民生工程项目用地、保障褚河中心镇区和神垕城镇化发展”的总体思路,突出“建设用地空间布局调整优化”这一重点,扎实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他们多次与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沟通,与各乡镇(办)和市直各部门深入对接,将近年来经市政府批准的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列入规划调整完善台账,并在广泛听取各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行多次修订调整,最终形成市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分别经专家评审后报上级政府审批。该成果通过对150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和优化,在进一步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拓展了用地空间,满足了“十三五”期间全市重点项目及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据悉,禹州市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已于2017年10月25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许昌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的批复》(豫政土〔2017〕793号)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