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圆满完成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12-2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许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鄢陵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的批复》,这标志着鄢陵县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已圆满完成。

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鄢陵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的批复》,至2020年规划期内全县耕地保有量6718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7473.33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13895.6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1680.36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3117.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907.0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906.64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825.00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1654.66公顷;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2388.5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07.25公顷。

《鄢陵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的批复》获批后,鄢陵县基本农田布局和建设用地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实现了切实保护耕地,保障科学发展,在进一步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拓展了用地空间,满足了“十三五”期间全县重点项目及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