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鄢陵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鄢安[2019]2号),鄢陵县自然资源局荣获全县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8年,鄢陵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夯实责任、做好贯彻落实,定期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的工作措施,狠抓安全生产工作不放松。一是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生产学习制度,认真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大讨论,通过学习讨论使全系统干部职工时刻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把“安全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二是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职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稳定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科学的应急工作预案,确保突发事件能得到及时解决。坚持问题导向,对上级安全生产决策,做到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权责分明、层层压实,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要认真排查、限时整改。三是夯实责任、做好贯彻落实。上级单位与下级单位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安全责任,完善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层级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分级分口把守。四是定期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按照定期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做好节假日 、重要会议召开、重大活动举行等重点时期的安全排查工作,同时,组成专项工作组,深入重点乡镇、重点区域,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定期分析安全工作动态,查找本单位不稳定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进行正确引导,及时掌握情况,高度警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下一步,该局将珍惜获得的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