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调查进度和质量,长葛市对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专业调查队伍开展动态评价工作。
评价工作要求:监理标对长葛市区域内承担作业标段的专业调查队伍每月实施三次动态评价。分别于每月10日、20日、月末按四种风险类型(正常、注意、较高、异常)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长葛市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领导组报送至省不动产登记局。监理标对各作业标段评价结果进行累计汇总。对风险评价“较高”1次的,由长葛市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领导组组织约谈;对风险评价“较高”连续2次或“异常”的,经核实后,由长葛市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领导组实施警示约谈。警示约谈后,对整改不力、在下个周期评价仍为“异常”的调查队伍,将其列入信息公示名单;对评价结果持续“异常”问题严重且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列入“黑名单”并推送至河南省及全国征信系统;监理标要依法依规对调查队伍严格监管,督促调查质量及进度,按时据实上报调查队伍评价结果。若评价结果为“异常”,须简要阐述具体情形和问题原因;若故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长葛市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领导组将予以责任追究,并报送省不动产登记局及全国征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