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验收组对长葛市“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4-1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4月11日上午,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工作检查验收组,在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副巡视员张波的带领下,对长葛市“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省厅土地执法处处长王新立、许昌市副市长楚雷、长葛市副市长薛红军等相关领导陪同。

检查组通过随机抽查、实地查看、核对内业资料等形式,先后对长葛市“山水庄园”、“天然居” 、“忆江南”等6处“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

在石象镇山水庄园,检查组查看了整改版面上“大棚房”问题拆除前、拆除中、拆除后的整治场景后,又认真地对整改现场进行了实地勘验,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当了解到石象镇目前已被确定为长葛市的“种业小镇”发展高效农业时,张波同志指出:走发展高效农业道路,是助推乡村振兴的一条重要途径,我们应当大力支持,正确合理引导农民用地,充分发挥土地高效价值,尤其是农业农村部门要多给予农民技术指导,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帮助农民增收致富。

通过对6宗“大棚房”问题实地查看,检查组对长葛市的整治整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长葛市委市政府对“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工作认知到位,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整改扎实。

对下步工作,检查组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决打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攻坚战,彻底纠正农地非农化现象;二要将个别拆除后地块上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干净,进一步拔高整治标准,并要加强后期监管,严防反弹,确保农地姓农;三要完善各项设施农业政策,为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环境;四要高标准做好“大棚房”清理整治的资料整理、法律宣传、社会稳定等后续工作,提高群众保护耕地意识;五要抓好制度化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日常巡查和执法力度,严守耕地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