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禹州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禹州局以及代表市政府行使安全生产督查职能的第四督查组均荣获全市“2018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受到禹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报表彰。
2018年以来,禹州局紧密结合全市资源管理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车辆400余台(次),对全市100余处废弃关闭矿点、92家持证矿山企业和6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通过和乡镇政府、公安机关联合执法,先后扣押封存大型设备5台,立案查处非煤违法案件64宗,申请非法采矿破坏价值鉴定7宗,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宗、刑事拘留7人,确保了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抓好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坚持安全隐患“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同时加强对分包磨街、文殊两个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取得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