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做活土地文章 积蓄乡村振兴新动能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1-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鄢陵县作为许昌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先行区,抢抓政策机遇,全面做活土地经营文章,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新路径、新模式,已累计入市10宗423亩,成交金额3.28亿元,被国内多家新闻媒体报道,探索出了切实可行的“鄢陵模式”。

一是强化风险防范。围绕化解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潜在风险,在组织领导、制度机制、操作层面加以规范完善,确保改革成效。加强党的领导。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土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班推进、部门协调机制,县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方向不跑偏不走样。完善实施办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试点工作实际,研究出台《鄢陵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入市范围和要求、交易方式和入市主体、入市流程、开发利用和监管等,更好发挥政府引导、服务、规范、管理入市行为的作用。强化民主监督。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对较为复杂的事项要进行信访稳定风险评估等硬性要求,真正做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由农民集体民主决议。同时,严格实行“村财镇管”、政务公开等资金监管措施,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防止集体资产非法侵占、流失等问题,切实保障集体和群众利益。

二是规范入市程序。为确保入市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从入市主体和入市地块的合法确认到入市方式及程序等方面明确具体运行步骤,确保土地入市交易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规范操作。明确入市范围。 在坚守“耕地红线不突破、集体利益有保障、农民收益有提升”三条原则的基础上,明确鄢陵县行政区域内依照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其他历史原因遗留的已建成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入市。精准排查认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普查,将位于城乡接合部的村(社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首批试点,进行实地勘测、地类认定、权属调查和规划核实,建立了拟入市用地档案,为土地成功入市交易筑牢了良好基础。通过全面摸排,全县宅基地面积10.75万亩、集体工业仓储用地面积7496亩、其它16168亩(公共管理服务3787亩、道路6753亩、特殊用地5628亩)。规范入市流程。细化入市准备、民主决议、方案编制、方案审批、发布公告、公开交易“六项流程”,坚持村集体先行酝酿,村民表决决定,镇政府审核地块权属,业务部门审查地块“符合规划、用途管制、依法取得”情况,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充分保障群众民主权利。入市项目获批后,村民就地价评估、入市方案、收益分配等再次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由村民自主决策、决议入市,真正做到充分发扬民主,让村民自己决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否入市、怎样入市。

三是破解用地瓶颈。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坚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优先使用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既有条件、按程序审慎稳妥推进,又结合实际大胆尝试,积累经验。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如鄢陵县柏梁镇黄龙社区新农村建设项目建于2013年,占地307亩,因群众积极性不高造成已建设楼房长期空置,成为多年未决的遗留问题,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工作推进以后,将该项目集体土地作为试点,进行公开出让,顺利拍卖出让了该宗项目用地,土地出让成交额2.66亿元,不仅盘活了该项目土地资源和地上建筑物(21.7万平方米、4.09亿元),而且抓住当地康养产业发展机遇,作为重大商业地产高效盘活利用。盘活村集体闲置建设用地。如鄢陵县马栏镇李孟社区集体建设用地21.55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前期由鄢陵县北方散热设备有限公司租赁使用;期间因公司产品单一、技术落后不适应市场发展,转型升级也一直没有找到出路,导致车间闲置,土地租金拖欠多年,群众意见很大。为有效盘活闲置资源,通过协调,成功完成入市交易,河南银凯建筑公司竞得土地及厂房用于新型建筑材料生产加工,切实解决了土地低效闲置、意向投资企业用地难融资难问题,帮助群众落实了租金,稳定了社会大局,提升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资产效益。推动农村零散土地高效利用。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确保建设用地不增加,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所提高的前提下,指导各镇对所辖区内零星、分散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先复垦后,按计划调整入市。先后整治废弃厂房、破旧房屋等乡村低效用地2860余亩,既有效保障了全县重点项目落地实施、推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又统一了乡村发展规划布局,加强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是做好收益分配。始终坚守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存量土地得盘活、农民收益大提升这三条底线,让农民看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带来的好处。合理调节征收比例。以“同权同价”为出发点,综合考虑土地用途、区位等情况,精心核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本和收益对比,合理确定调节金征收比例。按照县城规划区内、县城规划区外乡镇规划区内、乡镇规划区外三种情况,确定“按类别、有级差”的调节金收取方式,对工业仓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商服用地按一定比例征收。有效兼顾各方利益。在集体与群众的利益分配上,差别化落实集体内部入市收益分配,区分镇、村、组三种类型:乡镇一级的收益以基础设施、民生项目支出的实物形态落实收益共享;村集体收益不直接分配,用于追加量化为农户股权,享受收益分红;村民小组的收益,一部分作为集体提留收缴,其余可以用现金形式在成员之间公平分配。全部土地价款在缴纳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后,由入市主体进行分配,主要用于支付土地评估、测绘、交易等费用和征地补偿款、青苗、地上附属物费用。充分发挥资金作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后,资产净收益部分优先用于集体经济扩大再生产、补充村级组织运营费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费用等,特别是对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项目优先列支,保证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以马栏镇李孟社区成功入市交易的2宗集体建设用地为例,成交面积计34亩,成交额689万元,社区集体净收益300万元,拿出了90万元用于本村内修路、用电、用水等公益事业支出,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农民和集体实实在在享受到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带来的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