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36周年纪念日。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宣传生态文明理念、自然资源国情和矿产资源政策法规,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自然资源忧患意识和法律意识。
当天,该局矿山执法监察大队在市区禹王大道设立宣传咨询台1处,制作摆放宣传展板6块;会同乡镇自然资源所组织宣传车辆22台,深入集镇、矿区等人群重点区域巡回播放有关矿产资源政策法规和打击无证采矿、破坏生态环境等涉矿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等内容,在矿区、镇区及村(居)主干道悬挂宣传横幅210余条,就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印制、发放《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营造起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强化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的浓厚舆论氛围。
该局把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36周年宣传活动与当前全市开展的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集中整治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36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确定3月14日至20日为“自然资源国情和矿产资源政策法规宣传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在突出抓好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大动态巡查监管和案件线索移送移交力度,会同公安机关和属地乡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超层越界、破坏生态等涉矿违法活动,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推动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