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荣获“许昌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7-0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中共许昌市委印发《中共许昌市委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21-2023年度许昌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的决定》,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榜上有名,被授予“许昌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近年来,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围绕“尽职尽责保护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职责定位,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做到组织领导、宣传认识、责任措施、投入保障“四个到位”,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队伍建设一起安排部署、一起考核落实,不断丰富活动载体、规范制度建设,推动文明志愿服务、文体活动、帮扶共建活动常态化,广大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道德素养和业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干事创业积极性大大增强,实现了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的两促进、双丰收,为禹州奋力打造中等城市目标提供了良好资源要素保障,为禹州建设“工业强市,文明新城”贡献了自然资源部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