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安区分局荣获许昌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7-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期,《中共许昌市委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21-2023年度许昌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的决定》(许文(2022〕81号)文件中,对获得许昌市文明单位(标兵)予以通报,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安区分局名列其中。

一直以来,该分局把文明单位创建作为主要工作来推动,抽调专人、组建专班,充分动员全局力量齐心协力开展文明创建,确定年度创建目标,提前参照市级文明标兵单位测评体系内容,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任务分解台账表,明确责任划分,确保各项创建活动及时有序扎实开展。

2021年以来,开展绿色出行、文明健康旅游宣传活动4次;开展低碳环保生态文明志愿活动2次;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慰问贫困户活动5次;开展关爱留守儿童送温暖活动3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