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襄城县乡镇规划委员会议事制度(试行)》要求,2023年以来,襄城县各乡镇陆续召开第一次乡镇规划委员会,各乡镇规划委员会的成立,解决了襄城县乡镇规划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明确等问题。
据悉,各乡镇规划委员会均由乡镇党委书记任主任、党委副书记、乡长任常务副主任,人大主席、主管副书记、主管副乡(镇)长任副主任,成员为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建设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行政服务审批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乡镇中心区内行政村主要负责人。
2023年初,襄城县自然资源局规委会办公室秘书股陆续指导十里铺镇、库庄镇、王洛镇,茨沟街道、麦岭镇召开了第一次乡镇规划委员会,并圆满召开成功。各乡镇规划委员会的成功召开,预示着我县乡村规划管理水平步入一个新阶段。建立和运行好乡镇规划委员会制度是乡镇党委、政府履行村庄规划主体责任、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引导乡村建设行动、促进乡村振兴的有效形式和手段。有利于解决村庄规划长期无人管、农村土地利用和管理粗放、乡村风貌杂乱等问题。
各乡镇规划委员会根据自身职责,将乡村规划编制、宅基地审批、农房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纳入乡村规划委员会审议和决策内容,形成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决策机制,切实提高乡村治理水平。通过乡村规划委员会议事制度作用的发挥,既能提升政府对镇村规划管理的科学性,也能提高各乡镇(街道)相关站所的工作效率,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设美丽乡村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