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以禹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占义为组长的“两条例一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第一检查指导组,就自然资源和规划、政务和大数据服务、城市发展、不动产登记等领域贯彻执行“两条例一决定”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检查指导组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会议,认真听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市城市发展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等四部门关于“两条例一决定”贯彻执行情况汇报,并深入相关企业和施工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调研。
检查指导组对四部门贯彻执行“两条例一决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组要求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高“两条例一决定”在干部职工中的知晓率;对照“两条例一决定”规定明确部门任务,夯实责任,转变执法理念,寓执法于服务之中;重点查找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查根源定措施,强化履职尽责,不断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据了解,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决定》颁布实施以来,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在实行并联审批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强化要素支撑保障发展,优化土地供应政策、实现工业用地“拿地即开工”,推进联合测绘、落实多规合一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