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优化配置煤炭资源矿业权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7-0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6月28日,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程序将编制完成的《禹州市煤炭资源矿业权出让配置建议方案》(以下简称“《建议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建议方案》显示,截至2022年底,禹州市有煤炭矿山29家,其中生产矿山10家,技术改造及联合试运转矿井5家,通风排水矿井4家,基建矿山1家,“双停(停止通风、停止排水)”矿井9家,全年煤炭原煤产量451.6万吨,与市场需求相比产能稍显不足。现有煤炭矿山中,生产规模小于等于30万吨/年的22家,服务年限小于等于10年的17家,小型矿山占比较高,资源紧张的问题明显。鉴于上述情况,《建议方案》拟调整边界矿山18家,新增拟配置资源量18656.41万吨;同时针对原旗山矿业及深部范围勘查程度较低的实际,建议设置旗山煤详查探矿权;针对磨街、洛王、三峰山、苌庄北等矿区已关闭矿山残留资源量大、适宜整体开发利用的实际,建议新设置采矿权5处,新增拟出让资源量14976万吨,可根据市场需求情况适时出让。

《建议方案》通过对煤炭资源矿业权的优化配置,对现有煤矿周边零星资源和已关闭矿山残留资源的再开发,可有效促进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延长矿山服务年限,解决现有煤矿后备资源短缺、采掘接续紧张等问题,进一步夯实煤炭资源安全保供基础,提升煤炭资源效能和能源安全水平,支撑当地乃至全省经济可持续发展。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查开发和増储上产的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煤炭资源配置的实施意见》、《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煤炭资源矿业权出让前期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禹州市委托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在对全市煤矿进行摸底调查,细致梳理以往地质勘查资料、采矿权开发利用资料的基础上,全面掌握全市煤炭资源分布情况、资源储量家底、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划、矿业权设置原则,结合当地实际、企业需求等合理设置矿业权区块,多次与发改、煤炭、生态环境等部门会商研判,反复和矿山企业沟通对接,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根据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了《建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