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安区分局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会上,首先介绍了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的背景、重点内容、主要特点、出台的重大意义等。接着,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对条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解读,提高了认知度;最后,就如何贯彻落实该条例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提升站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一部专门性行政法规,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立法成果。
二是学以致用。要把《条例》规定与自然资源工作相结合,认真学习,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营造宽松、透明、便民、利企的营商环境,使企业和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表现在让办事的单位和群众“少跑腿”“跑一次”“不跑腿”。
三是强化宣传。要进行多层面、全方位的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在局机关,要扎实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推动审批科室向服务大厅集中,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事项网上集中办理,审批授权窗口到位;在行政大厅,要努力提升“登记财产”指标,持续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动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着力推动社会形成“多审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区域评估”的共识,进一步精简规范项目全流程涉及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事项,提高审批效率;持续推进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