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该局除在局机关内外悬挂横幅、LED屏循环播放“国家宪法日”宣传标语、开展宪法知识宣讲外,还根据禹州市统一部署,在夏禹公园中心广场设置宣传咨询台,摆放宣传版面4块,发放宣传册(页)300余份,接受市民有关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规划、林业、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政策法律咨询10余人次,着力在系统内外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