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38周年纪念日,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涉矿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市人民特别是各矿业权人的矿产资源法治意识。
该局通过在局大门口悬挂横幅、设立宣传咨询台、摆放宣传版面,组织人员和车辆深入乡村、集镇和各厂矿企业,通过循环播放音频、发放宣传资料、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典型案例等,突出对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的宣传,营造起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