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证书我们全家人整整盼了20多年,今天终于如愿以偿了!”7月2日,禹州市颍川街道办事处寨子社区居民朱现锋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大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激动不已地说。
朱现锋的独居院始建于2003年,是在当时城市规划建设搬迁安置用地范围内统一批划的宅基地,后因政策调整无法办理房屋登记手续。不久前,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根据朱现锋提出的申请,在全市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挥部的统一协调组织下,在查清问题根源的基础上帮助朱现锋完善了房屋登记手续,使其成为首批获益者。
禹州市自1987年7月实施房屋登记工作以来,城区范围内大量房屋权利人已事实上长期占有、善意取得房屋,但受《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限制暂不具备登记条件,导致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越来越多,群众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保障,同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今年5月份,该市启动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依法依规、尊重历史、民生优先”原则,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考虑群众实际需求,针对国有建设用地上竣工并投入使用,未完善用地、规划及建设手续的个人自建房、商品房、集资房及各类住房历史遗留问题,逐一提出了解决处置的办法和措施。各相关业务部门齐抓共管,选取试点稳步推进,妥善研究解决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