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颁发首份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8-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起初,我和姑姑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咨询,没想到这么快就把居住权证明领到了手,以后我在姑姑这所房子的居住权就受法律保护了。” 8月11日上午,在禹州市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大厅,市民徐先生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当天,禹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功办理全市首例不动产居住权登记业务,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居住权登记业务在我市正式落地,群众长期以来“房子不归我,也能安心居住”的美好期盼正式成为法治现实。

居住权是一项重要的用益物权,重点保障老人、亲属等特殊群体的稳定居住权益。即便房屋产权后续发生变动,已依法登记的居住权依然具备法律效力,可从根源上有效化解家庭房产纠纷,精准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住房保障需求。

此次办理居住权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人为徐女士,居住权依法登记在其侄子徐先生名下。为保障家庭财产安全,稳固亲属长期居住保障权益,8月10日,徐女士与徐先生专程来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咨询居住权登记申请相关事宜,希望通过法定登记形式,固定徐先生长期居住、使用该房屋的合法权益。

了解群众诉求后,不动产登记大厅第一时间开通便民“绿色通道”,安排专人一对一接待,详细讲解居住权权利边界、有效期限、法律效力等核心政策规定,耐心细致指导两人梳理、准备全套登记申报资料。

8月11日上午,徐女士与徐先生再次来到大厅,规范提交相关材料,完成居住权合同签订、信息核对确认等流程。窗口工作人员高效开展资料核验、业务受理、系统登簿、证书缮证等全流程工作,不到半个工作日就顺利办结业务,让徐先生成功领取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

禹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中心将把居住权登记纳入常态化、规范化日常业务办理清单,持续开展多维度、全覆盖的政策科普宣传。以更优质、更便捷、更高效的政务服务,真正实现“居者享其权,住者安其心”,持续擦亮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品牌,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