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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纸质证照免提交”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3-3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按照《清廉河南建设实施“放管服”增效行动工作方案》和《许昌市加快推进“纸质证照免提交”专项实施方案》的要求,助力营商环境提升,打造规范、高效、便捷的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工作效能,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电子证照在业务办理时的互认互用,推动实现企业群众证照材料共享,减少提交资料数量,实现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中最大程度“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

二、工作内容

(一)已实现系统共享的部门,可直接获取使用相关部门电子证照信息的,相关证照材料免提交。

(二)不动产登记系统已生成的电子证照,当事人在申请办理登记业务时,工作人员可直接从系统内调用电子证照,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即可办理业务。业务完结后,当事人要向登记机构缴销原不动产证书。

(三)信息数据科要持续做好增量和存量电子证照数据入库工作,确保登记中心证照数据全量汇聚到市电子证照库,为全市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奠定基础。

三、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纸质证照免提交”工作的业务学习,认真推进此项工作。

(二)规范应用。加强电子证照应用规范管理,明确工作人员调用电子证照原则,严禁乱查、乱用现象发生,筑牢电子证照应用安全防线,严防企业和个人信息泄露。

(三)及时沟通。各科室在开展“纸质证照免提交”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信息数据科反馈沟通,获取最优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