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储临告〔2024〕1号
为盘活闲置国有土地资产,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5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将储备的一宗土地向社会公开招租(临时利用),请有意向的单位或者个人前来咨询,并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地块情况
拟招租土地位于天宝路北侧,文峰路西侧(许昌市第七中学西邻),面积3.31亩。土地现状:地上有1栋5层办公楼、部分附着物。
二、参与竞租条件
(一)参与竞租者必须严格按照所从事行业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规定相违背的行业;
(二)不得在竞租土地范围内新修永久性建筑物,不得私自将房屋转租或变卖,不得新建任何建(构)筑物。
(三)承租方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物的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因政府收回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人不得要求出租方任何补偿。
(四)鉴于该地块为政府储备土地临时利用,面临随时由政府收回或是另有它用的因素,并且该储备土地紧邻第七中学,为避免影响学校正常上课秩序,因此承租人竞得后仅可用于临时办公使用,不得从事餐饮、酒店、生产及加工制造等投资较大项目。
三、约定条件
(一)出租期限:临时利用期限为2年,竞得者有优先续租权。
(二)付款方式: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以《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合同》的规定支付。
(三)竞租底价及竞得条件:竞租底价为72000元/年,确定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
(四)竞租人参与竞租前,需交纳一年不低于竞租底价保证金。
(五)竞租人主体资格:法人、具有独立承租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六)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时间和地点:2024年6月28日下午18:00止。
(七)开标时间:2024年7月1日上午9:00。
地点:许昌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市政府5号楼1楼西)
(六)竞租人报名时应向招租单位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竞租报价单。
4、以上报名资料需要密封后提交市收储中心5125室。
(七)联系人:潘东子 联系电话:0374-2988611
许昌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