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以询价方式对许昌市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服务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采购许昌市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5-XJ003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预算金额: 总金额125000元。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此项目结束
(六)交付(服务、完工)地点:许昌市
二、采购技术要求及项目内容
(一)技术标准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次修正)
(2)《地理国情监测数据技术规定》(GQJC 01-2020)
(3)《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内容与指标》(CH/T 9029-2019)
(4)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5)《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0号)
(6)《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4〕25号)
(7)《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3年度试用)
(8)《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9)《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规程》(TD/T 1010-2015)
(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资源基础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7号)
(二)项目内容
根据《河南省水资源基础调查实施方案》,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配合省级做好辖区内水资源基础调查,收集和上报辖区内湖泊和中、小型水库资料,并承担省级下发179个坑塘的水深实测,2025年8月前完成数据成果上报。具体项目内容有:
(一)水储存量调查
1.坑塘水储存量调查。按照省级下发的坑塘抽样点和抽样图斑,对179个坑塘开展水深测量,计算所实测坑塘的水储存量;通过河南省计量测试科学研究院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所和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检查工作,并按时将实测数据上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2.中、小型水库水储存量调查。负责开展全市中型和小型水库的资料收集和上报,收集资料包括:最新及历史年份的水库水下地形测量原始数据、测量成果报告、水储存量,及其周边陆域地形数据,水库水位与库容关系曲线、水库面积与库容关系曲线、蓄水量、库容量等相关资料;按时将数据提交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二)数据处理
对外业采集数据,进行测深数据处理、测深点高程计算、测深精度统计、与陆域的高程接边、近岸地形测量数据处理。
(三)成果汇总与提交
按照省级汇总数据要求提供控制测量数据、水下地形(水深)测量数据、及文档资料等成果。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的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
(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信用查询(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查询结果页面加盖公章)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窗口进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窗口进行查询。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七)中标方不得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八)其他资质条件:
1.具备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及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四、报价总要求
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所有相关服务要求。供应商报价依据本项目情况,结合本企业成本、利润、风险等因素自主进行总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全部构成内容,并对其所报价格负完全责任。若有漏报或缺报,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内。供应商应根据市场价格、自身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及资金条件、预期利润等情况自行报价,由此进行的测算和报价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供应商须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特殊性和不可预见因素在内的所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费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不得因踏勘现场而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供应商应通过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调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本项目实际情况等与服务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的全部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产生的后果自负。
3、供应商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且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报价。
4、本项目的采购预算总金额为125000.00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起至2025年5月22日止,每天8∶00(北京时间,下同)至12∶00,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文件获取地点:请在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信息网自行下载(详见附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230室。
(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响应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信息网》上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负责人:谷先生
联系电话:0374-2983927 13803749936
地址:许昌市府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