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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许昌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项目服务的询价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07-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我单位以询价方式对许昌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项目服务进行政府采购,现根据政府采购程序,邀请贵单位对该采购项目进行综合报价及服务承诺。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许昌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项目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5-XJ007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预算金额:总金额39.5万元。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此项目结束

(六)交付(服务、完工)地点:许昌市

二、项目工作内容服务范围以及要求

(一)项目工作内容

(1)许昌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

(2)许昌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技术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3)许昌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4)协助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补偿标准成果听证和征求意见等工作。

(二)时间要求

按照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时间提交成果数据。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的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

(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信用查询(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查询结果页面加盖公章)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窗口进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窗口进行查询。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七)中标方不得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四、报价总要求

(一)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所有相关服务要求。供应商报价依据本项目情况,结合本企业成本、利润、风险等因素自主进行总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全部构成内容,并对其所报价格负完全责任。若有漏报或缺报,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内。供应商应根据市场价格、自身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及资金条件、预期利润等情况自行报价,由此进行的测算和报价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供应商须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特殊性和不可预见因素在内的所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费用。

(三)供应商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且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报价。

(四)本项目的采购预算总金额为39.5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 7月 7日起至2025年 7月11 日止,每天8∶00(北京时间,下同)至12∶00,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文件获取地点:请在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信息网自行下载(详见附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7月 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230室。

(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响应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信息网》上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负责人:谷先生

联系电话:0374-2983927  13803749936

地址:许昌市府西路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许昌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项目服务的询价公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