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XJ015。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完成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项目完并通过验收止。
(五)预算金额:控制价7.4万元。
(六)交付(服务、完工)地点: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办公区域。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对许昌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987-2000年度文书档案进行整理、数字化加工。
(二)技术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以及《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等档案整理业务规范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
2、参与询价供应商如中标需自备相关设施设备、人员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只提供必要的档案业务指导和档案原件等,其他工作内容及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3、中标供应商需在档案整理的整个过程中确保对档案原件不造成损伤或丢失。
4、中标供应商对形成的数字化档案提供免费质量保证,质保期三年。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满足《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 号)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询价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相关行业网站的信息,对具有行业不良记录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询价活动。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资源和专业技术团队,拥有同类项目服务经验及市级档案移交进馆业绩证明。
(五)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需密封好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密封处需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需以A4纸规格按顺序胶装成册,不得手写或修改(签字除外),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签字,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以及一次性最低报价函加盖公章一份,分别胶装成册。(正本副本内容应一致,若正本、副本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正本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二)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询价公告中要求的各种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资料及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得伪造、涂改,否则视为无效资料。
(三)无不良记录承诺书一份。
(四)投标人承担其参加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无论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或成本。
(六)在整个询价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不符合资格要求、有任何不良记录或伪造涂改资料等情形,取消该供应商参与本次询价活动的资格。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 11月25日起至 2025年12月1日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止,每天8∶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获取地点:请在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信息网自行下载。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230室。
(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响应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信息网》上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负责人: 谷先生
联系电话:0374-2983927
地址:许昌市府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