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按照省林业局《关于反馈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相关成果的通知》(豫林护函〔2025〕53号)要求,长葛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拟撤销河南长葛市省级森林公园评估报告》,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进行了论证。现将评估报告及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自 2026年5月18日至 2026年5月22日。如对评估报告及论证意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联系人:苏朋周
联系电话:0374—2965376
拟撤销河南长葛市省局森林公园评估报告.pdf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撤销河南长葛市省级森林公园评估报告的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