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现起草《关于废止〈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支持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为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25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提出宝贵修改意见和建议,并通过以下方式书面反馈至我局:
(一)信函邮寄
通讯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府西路市政府5号楼
收 件 人: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政编码:461000
(二)电子邮件
电子邮箱:xc2611341@163.com
温馨提示: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单位名称,以便后续沟通对接。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注、支持与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