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2026-2027年林业有害生物无人机精准应急防治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2026-2027年林业有害生物无人机精准应急防治服务。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最高限价:20万元,平均每亩最高限价20元。
(四)服务合作期限: 2026-2027年。
(五)结算方式:无固定作业总量,依据实际验收合格防治面积,结合本次询价每亩最低报价核算服务费,成交后单价不作调整。每年结算一次。
(六)服务实施地点:许昌市辖区内各林地虫害重发地块
(七)防治目标:采用无人机开展精准防治,防治区域内虫口减退率(或死亡率)达到85%以上。
(八)作业要求:每亩喷洒量不得低于1.2L;飞行高度以树冠上方2.5—3米为最佳。无人机作业要求实现作业状态的实时监测,作业面积实时统计分析及药液量等指标进行实时监管,作业轨迹传输以及运行轨迹回放。
(九)设备要求:无人机药箱容量不低于20L,可投入的飞机数量不低于5架。飞行时具有360度避障功能,应具备高清摄像头来观察林间情况,如遇特殊地块可以做出相应规避,确保作业时的安全飞行,无人机操作技术人员须具有操作证书,无人机须具备三者险以及民航实名注册信息。
(十)其他要求:
1.飞行安全。中标人自行负责飞行安全保障,承担飞行空勤和地勤的全部安全责任,不得违反《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否则承担全部责任。
2.飞行准备。中标人在采购人确定的开始飞行作业时间之前,负责及时做好调机以及落实药物、油料、用水等各项飞行准备工作,合理配比药剂,保证按时开始飞防作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飞防作业。
3.报价要求。报价一览表中仅报单价(元/亩),不报总价,需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否则为无效报价。报价人报价应为承担完成飞防任务必须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飞行费、农药费、保障费用等相关的所有费用。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加盖公章资质材料: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农林病虫害防治、航空植保服务相关内容,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自行出具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植保无人机、专业飞手、配套药剂仓储配送等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通过 “信用中国” 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信用信息。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四)成交服务商不得将本飞防服务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五)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三、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仅允许提供一套完整报价,仅拥有一次报价机会,须一次性报出固定、不可更改的每亩飞防综合单价。
(二)供应商报价为全包含税价,包含无人机设备、飞防药剂、燃油耗材、设备运输、操作人员人工、现场施药、后期效果复查、药剂检测、验收合格前全部配套费用,涵盖询价文件未列明但服务实施必需的全部成本。一旦成交签订合同,服务期内单价不再变动。
(一)文件获取时间:自2026年8月20日起至2026年8月26日 18:00(北京时间,下同)止。
(二)文件获取地点:请在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信息网自行下载。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26日 18:00。响应文件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许昌市林业和花木园艺发展中心5325室。
(三)逾期送达、未送至指定地点、未密封封装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本次公告在《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信息网》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采购人:许昌市林业和花木园艺发展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0374-2989799 13603742678
刘女士 0374-2965215 13938771160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1516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区5号楼532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