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严厉打击“砂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违法行为,深挖彻查背后“保护伞”“关系网”,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砂石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良好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自然资源领域“砂霸”“矿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依靠暴力手段、家族势力开采砂石、非法取土、私设堆场等问题,以及垄断砂石资源、扰乱矿业秩序、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以“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等名义变相盗采砂石资源。
(二)组织化、团伙化盗采矿产资源,以非法手段暴力强占矿产资源;使用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垄断砂石开采、控制矿产开发,借合法企业外衣,以承包坑口、合作经营等方式欺压矿山企业等行为。
(三)在矿业权流转、股权转让、合作开发过程中,通过胁迫恐吓、敲诈勒索、恶意阻工等方式,强行转让矿权、非法侵吞资产、强占企业股份等行为。
(四)干扰、抗拒、阻挠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依法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
(五)公职人员履职不力、监管缺位,甚至勾连勾结、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透风墙”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尽,需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具体事实、相关证据(照片、视频、票据、合同等),以便精准核查、从严查处;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线索核查机关将对举报人和举报信息严格保密;
(三)对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矛盾纠纷等,请向相应职能部门反映。
四、举报方式
受理部门: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374-2966609
来信地址:许昌市府西路市政府西院5号楼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扫黑办收
邮编:4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