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赵万玉
身份证号:411002********251X
继承人:赵珠莲
身份证号:411002********2528
继承人:赵乐村
身份证号:411002********2518
继承人:赵春花
身份证号:411002********2529
继承人:赵春芳
身份证号:411002********2044
不动产坐落:北大办事处清虚街92号一中家属院8幢东起3单元2层东户
不动产权证号:3018205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90.98㎡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八一路与魏武大道交叉口许昌市水务局附楼227房间
联系方式:0374-2777806 0374-2968092
公示单位:许昌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