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泽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证号:许市国用(2011)字第009000008号,声明作废。如有异议,须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公告期满,将为申请人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原土地证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