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抵押人:李跃平,房屋他项权证遗失,证号:0603002882号,声明作废。如有异议,须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公告期满,将为申请人补发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原房屋他项权证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