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樊栓柱)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7-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编号:(2019)第(0031)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樊栓柱

身份证号:411002********0517

继承人:臧志花

身份证号:411023********2523

继承人:樊萍 

身份证号:411002********0528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西大办事处西大街和平小区4幢东起2单元4层东户

不动产权证号:3022873

房屋用途:住宅  储藏室

建筑面积:105.92平方米  9.10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八一路与魏武大道交叉口许昌市水务局附楼227房间

联系方式:0374-296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