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丁秀生)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9-0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编号:(2019)第(0069)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丁秀生

身份证号:411002********0012

继承人:丁成飚

身份证号:411002********0037

继承人:丁成鹏

身份证号:411002********0026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北大办事处八一路59号安装公司家属院7幢东起1单元1层东户

不动产权证号:0901003112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186.96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A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92

 

 

公示单位: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