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第(0074)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刘玉珍
身份证号:411002********0584
继承人:夏守道
身份证号:411002********0517
继承人:夏秋梅
身份证号:411002********0526
继承人:夏俊峰
身份证号:411002********0511
继承人:夏俊伟
身份证号:411002********0512
继承人:夏红梅
身份证号:411002********0528
继承人:夏春梅
身份证号:411002********0547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五一路办事处向阳路4号计量所家属院2幢东起1单元3层东户
不动产权证号:21225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66.60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92
公示单位: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