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屋他项权证遗失公告(张二浩)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10-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抵押权人(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抵押人:张二浩,房屋他项权证遗失,证号:许房预市字第10041397号,声明作废。如有异议,须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公告期满,将为申请人补发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原房屋他项权证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