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第(0061)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遗赠),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徐涛
身份证号:411002********11032
继承人:徐长根
身份证号:411023********6510
继承人:王素月
身份证号:411023********6525
继承人:武丽娜
身份证号:411002********1529
继承人:徐铭宇
身份证号:411002********901X
不动产坐落:东城区学院路莲城华庭13幢东起1单元11层西户
不动产权证号:10025242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159.2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