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第(0231)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遗赠),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弓遂身
身份证号:411002********7151
继承人:芦俊卿
身份证号:411002********1549
继承人:弓岗
身份证号:411002********151X
继承人:弓伟
身份证号:411002********1538
继承人:弓丽
身份证号:410107********0520
继承人:弓明
身份证号:411002********1515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西关办事处西寿昌里铁路家属院南院3幢东起1单元1层东户
不动产权证号:0201004658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64.72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