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闫书章)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10-1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编号:(2020)第(0282)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遗赠),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闫书章

身份证号:411002********0052

继承人:党花

身份证号:411002********0021

继承人:闫爱梅

身份证号:411081********4700

继承人:阎爱英

身份证号:411002********0040

继承人:闫晓红

身份证号:411002********0021

继承人:闫小娜

身份证号:411002********0020

继承人:阎小华

身份证号:411002********002X

继承人:闫明德

身份证号:411002********0032

不动产坐落:东城区百花北路许昌监狱家属院7幢东起4单元2层西户

不动产权证号:24440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90.89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 0374-296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