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第(0326)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遗赠),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周一文
身份证号:430103********1157
继承人:贺桂英
身份证号:411002********2526
继承人:周永吉
身份证号:411002********2512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文峰东巷交警支队家属院3幢东起2单元2层西户
不动产权证号:3006517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53.01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