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第(0346)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遗赠),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胡雷
身份证号:411002********1538
继承人:胡伯阳
身份证号:411002********1511
继承人:张亚琴
身份证号:411002********1521
继承人:高灵红
身份证号:411202********1526
继承人:胡义暄
身份证号:411002********1512
继承人:胡晨暄
身份证号:411002********004X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五一路大众苑5幢东起2单元7层东户,储藏室位于东起2单元1层南排东起第6间
不动产权证号:0501003814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148.98+10.43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