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张殿金)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3-3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编号:(2021)第(0083)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张殿金

身份证号:411002********2037

继承人:宋秀菊

身份证号:411002********2522

继承人:张金凤

身份证号:411002********2027

继承人:张道山

身份证号:411002********2031

继承人:张道林

身份证号:411002********2016

继承人:张道峰

身份证号:411002********205X

不动产坐落:经济开发区瑞祥路西段瑞祥新村8幢西起1单元1层西户,地下室位于本单元-1层北排西起第4间

不动产权证号:0801007227

房屋用途:住宅+地下室

建筑面积:71.76+9.24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