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预告登记证明挂失公告(傅国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5-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预告登记权利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预告登记义务人:傅国强,预告登记证明遗失,证号:许房市字第10010855号,声明作废。如有异议,须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公告期满,将为申请人补发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原预告登记证明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