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第(0268)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翟永彪
身份证号:411002********0038
继承人:张俊虹
身份证号:411023********0026
继承人:翟原
身份证号:411002********0026
继承人:翟丙奎
身份证号:411023********3518
不动产坐落:东城区魏文路与天宝路交叉口瑞贝卡家天下4幢东起1单元4层东户,地下室:本单元北侧东起第3间
不动产权证号:0901005279
房屋用途:住宅+地下室
建筑面积:146.65+25.47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