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第(0276)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李会娜
身份证号:411023********6088
继承人:李大堂
身份证号:411023********6070
继承人:孙记妮
身份证号:411023********6086
继承人:李春锋
身份证号:411023********6570
继承人:李明军
身份证号:411023********651X
继承人:李如燏
身份证号:411023********6547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新兴路以南,运粮河以东百合佳苑(南区)5幢东起2单元15层1504
不动产权证号:0119787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133.3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