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第(0326)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张伟
身份证号:410526********8794
继承人:张思义
身份证号:410526********8699
继承人:张秀荣
身份证号:410526********8705
继承人:曹笑笑
身份证号:411424********5106
继承人:张雨晨
身份证号:410526********0248
继承人:张金宇
身份证号:410526********0313
不动产坐落:东城区魏武大道以西、陈庄街以南、南海街以北鹿鸣湖畔16幢东起2单元17层西户
不动产权证号:0059906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143.6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