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2021039
许昌市惠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 11 月 16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许昌市市民之家4楼A区402办公室
联系方式: 2969727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魏都区北大办事处西湖南街以北、铁东街以东书香苑G1幢东起2单元101 |
该房屋使用用途由住宅更正为社区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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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许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