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证遗失公告(张国庆)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12-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张国庆,不动产权证遗失,证号:豫(2017)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022137号,声明作废。如有异议,须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公告期满,将为申请人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原不动产权证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