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第(0073)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吴根立
身份证号:411002********0013
继承人:张秋珍
身份证号:411002********1027
继承人:吴志勤
身份证号:411002********1043
继承人:吴琪
身份证号:411002********2601
继承人:吴志华
身份证号:411002********1062
继承人:吴志盈
身份证号:411002********1057
继承人:吴旭盈
身份证号:411002********001X
不动产坐落:东城区八一路以南八龙路以东府西雅园1幢7层南向东起第9间
不动产权证号:10058566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46.08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