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第(0198)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宋绍宇
身份证号:411122********5517
继承人:张孟沾
身份证号:411122********5523
继承人:宋素丽
身份证号:411122********5521
继承人:宋素燕
身份证号:411122********5544
继承人:宋素亚
身份证号:411122********7561
继承人:宋伟凯
身份证号:411122********8252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万丰路菁华名家1幢东起1单元5层北排东起第4间
不动产权证号:0043159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33.29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92